2018年的这个夏天,对从《创造101》solo出道的王菊来说是一个难忘的夏天。她从esee的一个模特经纪人成功地转型为娱乐圈艺人,手握各项代言和推广,商业价值不容小觑。
而就在7月19日上午,王菊工作室爆出王菊的合约纠纷引发了广泛的关注。
王菊方针对英模公司签订的明星艺人合同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她认为公司合约时间过长、具体的条款有问题,甚至上升至公司剥夺人权。下面我们请到相关人士给吃瓜群众解答下这份的合约是否真的“反人权”。
1.合约时间过长?
根据合约原图显示,王菊与公司的签约时间是2018年至2026年,而且在期满后没有对王菊做任何强制性的要求,在当前的环境下,绝大多数艺人合约时长都是八年起签,甚至更久的也同样存在,此外他们的合同中都会有一项合约自动延长期,有的甚至直接可以增加至三年,相比之下这份合同已经非常人性化了。
2. 分成不合理?
分账模式即佣金划分比例,在合约原图里可以看到,英模与王菊,三七划分,英模应得佣金为总收入的30%。
要知道目前的娱乐圈里,内地经纪公司和新艺人之间的利益分成一般都是经纪公司抽七成,新人艺人拿三成。甚至有的还会二八分成。毕竟对于新人而言,有公司愿意花钱捧你,给你资源,已经非常不错了。
3. 反人权更是无稽之谈
就拿此前不久的因《偶像练习生》而一夜爆红的蔡徐坤来说,在节目结束后,他按照协议进入了nine percent团体进行活动,与此同时,一则与从前公司的解约风波也逐渐发酵。
蔡徐坤方面称公司的“霸王条款”实在难以令人接受,而从网络上已经曝光的条款细则来看,“恋爱提前六个月报备”、“最高片酬不得超过五万”、“单方解约要支付高额赔偿金”……这些条款都给了已经成为一线流量小生的蔡徐坤一个解约的理由。
但是我们也知道,对于一个艺人来说,经纪公司就是TA演艺生涯的一个起点,王菊的合约事件和蔡徐坤的有着明显的差异性。一方面,从文件上看,esee英模方面的合同并没有出现过分压榨的情况,条款也十分清晰和客观,由王菊solo出道之后拿到的芭莎等时尚资源和跑男、奇葩说的综艺资源来看,老东家也不曾有过亏待她的情况。
而且,王菊自己在签约期间有拒绝参加公司通告的诸多违约行为。假如公司反告,除了解约赔偿金,王菊也很可能需要赔偿一笔违约金。最后两败俱伤,得不偿失。
另一方面,虽然王菊成功出道,但还尚未达到蔡徐坤那样的流量和热度,此时选择解约,从而丧失已经在谈的资源,着实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不可否认,确实有部分公司会打着为艺人好的旗号签下霸王条款,但更多的公司还是希望自家的艺人和公司能够获得双赢。打官司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认真思考利弊,不为蝇头小利而放弃长远的未来,才是目前走红艺人们应该思考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