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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海淀法院进行审理。新浪娱乐直击庭审现场,五被告都接受了单独讯问,并详述事发始末,但李天一的说法和别的被告及被害人的证词都有很大矛盾,如他
8月28日,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海淀法院进行审理。新浪娱乐直击庭审现场,五被告都接受了单独讯问,并详述事发始末,但李天一的说法和别的被告及被害人的证词都有很大矛盾,如他称并未与被害人杨某发生性关系,并指杨某是卖淫女;而有被告称他是第一个和其发生关系;杨某则自称事发前还是处女。
李天一详述案情细节 与别的被告供词矛盾大
是否轮流发生性关系:
庭审中,李天一(原名李冠丰)对法庭详陈案情,他的语速不快,时有结巴,但说到案情关键处,李天一的语气比较激动。他指出自己并未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进屋(宾馆房间)后,她(被害人)自己把衣服脱了,躺在靠近厕所那个床上。我就坐在靠窗户那个椅子上玩手机,(同伴)说让我先来,我说我不来,后来我就玩手机玩睡着了,我记得我没干(发生性关系)。”后来在被害人律师田参军的再次询问下,李天一说:“我不记得了。”又说:“我没有。”
而其他人是否有?李天一则说:“没看清,不能确定。”
五名被告中另外一位张某的证词,则和李天一说法有出入。他称五个被告当时轮流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李天一是第一个,他是第四个。而脱掉被害人衣服的是李天一和另外一名被告王某。
被害人杨某当天并未到场,公证人提供了她的三份证词,证词大体一致,仅有细节不太相同。其中她称五个人都和自己发生了性关系,李天一是第一个,且她的衣服主要是李天一脱的。过程中她没有呼救和反抗,因此前已遭到殴打:“李天一还说打死我我就不敢反抗了。他之前还告诉我说酒店都是他的人,我感觉呼救也没有用。”
被害人是否遭殴打胁迫、是否醉酒:
在被公诉人直接问到“是否殴打了被害人”,李天一确定地说“绝对没有”,又否认曾限制被害人的自由。因为几人都是从酒吧出来,被害人也喝了酒,至于她当时是否醉酒至无力反抗,李天一否认称她在进宾馆时“状态挺正常的,就在电梯里说有点晕”。
对此被害人称,自己在酒吧时“被李天一灌了很多酒”,从在酒吧开始就不是很清醒,没什么意识。在随后出去吃饭时还一度去卫生间呕吐。她认为自己在李天一试图把她带出酒吧时,曾表达过不愿意,但没有用。在车上她清醒过来,求李天一让她走,对方拒绝称:“今天晚上你就是我们的了……你现在说什么都白费。”
张某的证词中,谈到被害人的状态是醉了,并多次称想吐。并在到宾馆前的车上试图逃跑,但没有成功:“她说过,想让我们放她走之类的。”还曾反抗并踢到正在驾车的魏氏兄弟之一。他认为,被害人不愿意和5人发生性关系,并确定表示,认为被害人当时“被挟持了”,且李天一有殴打行为,扇了她三四下耳光。在宾馆发生性行为后,被害人曾拿头撞柜子。
被害人的证词也提到:“当时感觉被强奸侮辱之后不想活了,就用头撞电视柜子,我撞了一下后就有两个人过来按着我,把我按在床边上,当时我撞得有点头晕。”
被害人否认卖淫称是处女 为某大学成教学生
此前,公诉人给出的被害人在案发时的身份是北京某大学成人教育管理专业的学生,并在北京某广告公司任公司行政秘书。被害人被问到“是否知道出台的意思”也强调“我不是小姐,我不出台”,还称当晚并没有听到李天一询问自己是否出台。
在证词中,被害人称当晚自己只是去酒吧喝酒,然后被工作人员张某问,要不要跟李天一等人认识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