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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海淀法院进行审理。新浪娱乐直击庭审现场,五被告都接受了单独讯问,并详述事发始末,但李天一的说法和别的被告及被害人的证词都有很大矛盾,如他
。她称事发前还是处女,之后在宾馆遭到强奸和殴打。事后她发现包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三、四百元。
李天一则称,被害人是由酒吧的工作人员张某介绍来的陪酒小姐,和另一个女孩一起:“她主动往我身上靠,然后我给推下去了。”还指被害人主动抚摸魏氏兄弟(五被告人中的两个)并往其身上靠。他还透露,听到被告中有人问她,为什么干“这个”,她就说曾经家里条件不好,弟弟又有病,而这个挣钱快。此外,梦鸽此前已将该酒吧的张某提告,指其介绍卖淫。
而李天一和被告之一的张某都指出,在到达最终事发的宾馆房间之前,酒吧工作人员张某和被害人曾谈到钱的事情。李天一称,被害人还多次向自己要求要“小费”,最后他给了她2000元人民币。
更有被告方律师指出,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患有“大量并且很严重的妇科疾病”,称被害人是“职业陪酒女”。对于公诉人给出的被害人在广告公司的在职证据,被告方律师指出,被害人入职手续中的入职登记表中使用的都是假名,怀疑不是同一个人;此外她的保险缴费记录也存在是后期补缴的可能。
李天一代理律师陈枢指出,被害人证词中也有不少漏洞,比如监控录像显示,她曾经小跑追过被告的车,并不是如她所说的不愿意上车。而且她出酒吧门和进湖北大厦后,是自主上车、进房间,与她的“被胁迫”说法矛盾。另外,对于“事发前是处女”的说法,陈枢指出,公安机关调查后,被害人承认了自己不是处女。认为此事是阴谋、圈套。
李天一翻供指因公安逼供 梦鸽说情被要求“闭嘴”
公诉人指出,李天一当庭的证词和他之前的供词有众多不符。而李天一之所以翻供,据他称是因为公安在审讯时存在诱供、逼供行为:“三十多个小时不让我睡觉,连续审问……我说我没打(被害者),他说:‘不可能,你要这么说我就重判你,判你十年,你丫就歇了,这辈子你就 了。’到最后签字的时候,我几次说我不签,和我说的不一样,他说:‘你态度不好,我一样重判你。’没办法我就签了。”
李天一还透露,作为监护人的梦鸽也曾被要求“闭嘴”:“几次我妈想说话,说孩子有话没说 ,请让他说 ,并且把他说的都记下来。狱审就一直在推脱……有几次都被他特别严厉地说,请你闭嘴,如果再说话就会被请出去。”他称,是因为梦鸽素质高,所以没跟对方发生冲突。
此外,在庭审过程中,李天一曾在公诉员念被害人证词称他为“李天一”时,声称自己不叫李天一,而叫李冠丰。而据审判员宣读,被告人魏某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有立功表现,根据刑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梳理李天一案事发始末 辗转三宾馆开房曾发生斗殴
被告和被害人的证词中重合的部分,则有助于对事件始末进行梳理。可知被告首先去五道口Global Club酒吧包间喝酒,其后带着被害人出酒吧,去海淀区世纪金源金鼎轩吃饭。吃饭期间,被害人去了一次卫生间。回来后在另一张桌子上休息。被告一行人则与餐厅中别的人发生了冲突因此提前离开。
此后,一行人换了两家宾馆开房,都没有开成,据李天一称原因可能是因为没房间,而被害人称是因为需要登记身份证件且环境不好。在最后一家湖北大厦才开好房间,随后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