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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上海电视节国际影视节目市场将于2013年6月11日(星期二)至13日(星期四)在上海展览中心举行。 上海电视节国际影视节目市场以其专业、国际、务实的特色赢得良好口碑,是亚洲最具特色和影响力的...
十九届上海电视节国际影视节目市场将于2013年6月11日(星期二)至13日(星期四)在上海展览中心举行。
上海电视节国际影视节目市场以其专业、国际、务实的特色赢得良好口碑,是亚洲最具特色和影响力的影视节目交易市场。2008年纳入市场的亚洲动画创投会(原动画项目创投)是亚洲唯一的动画创意和项目投融资平台。2012年,国际影视节目市场有300余家中外电视台、影视公司设展,吸引了超过1500名中外专业买家、逾万名与会来宾参展,300多家中外媒体参与报道。
上海电视节国际影视节目市场将进一步创新展示、洽谈和交流形式,继续为参与这一平台的中外电视业者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逐步 成向内容市场的转变。
市场章程
一、举办日期与地点
日期:2013年6月11日~6月13日
地点:上海展览中心(上海市延安中路1000号)
二、展台申请
参展商在同意本章程的前提下,必须填写国际影视节目市场参展合同。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应在2013年4月30日前寄送或传真给主办方。逾期申请,展台费将在原价基础上加收20%。
参展商租用的展台仅限自身使用,未经主办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或分配给其他公司,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参展商的参展资格,参展商已支付的展台费不予退还。主办方具有保留批准或拒绝申请而无须说明任何理由的权利。
三、展台费支付
标准展台9平方米14000元/个、15平方米23000元/个、特装展台(空地36平方米起)1200元/平方米。
参展商在递交参展合同的同时,必须支付全部展台费的30%作为定金,并将支付凭证随附(或传真)给主办方,否则展台申请无效。展台余款应在2013年5月15日前付清,参展商不按规定日期付款,主办方有权拒绝其参展。
参展商已递交参展合同并支付费用后,却由于某种原因需要退出,请在2013年5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主办方,否则所付费用一律不退。
四、展台安排
国际影视节目市场展位平面图将在上海电视节官方网站上公布,参展商只有在递交参展合同、支付展台定金后,方能进行选位,并向主办方确认选位有效。
主办方在确认展台的同时,将向参展商发送参展商手册。参展商应准确填写手册中的相关资料并及时送交主办方。
五、展台搭建、撤展及展品运输
参展商应在主办方规定的时间内 成其展台的搭建和撤展工作。具体时间如下:
布展:2013年6月8日~6月10日,每天8:30~17:00
撤展:2013年6月13日,16:30开始撤展(场地加班费用由主办方支付)
根据展厅管理者的安全要求,特殊展台的参展商必须在进场搭建前15天,向主办方提供标明展台尺寸的设计图,逾期无法提供者,产生的安全后果,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参展商必须承担所有展品运至展厅及运回原地的责任和费用。
六、展厅管理
所有参展人员须在主办方注册,佩带由主办方提供的统一证件,方可进场。
租用9平方米标准展台可有4人免费注册入场;租用15平方米标准展台可有6人免费注册入场;凡租用特装展台空地者,36平方米为10人免费注册入场,场地增加以10平方米为一个单位计算,每增加一个单位,可有2人免费注册入场;凡租用一间酒店洽谈室可获2人免费入场。超过以上标准的展台工作人员均须交纳组委会统一注册费后,方可入场。
参展商应依照主办方的有关要求,服从管理,遵守海关、节目买卖、保安等规定。
参展商在展台使用扩音设备时,音量应不超过70分贝,如对其他展商造成影响,主办方有权干预。
节目市场为期3天,未经主办方同意,在2013年6月13日16:30前,参展商不得擅自撤展。
七、主办方联系方式
吴仕标先生(海外项目经理)电话:021-6256-6708 电子邮件:wushibiao@stvf.com
赵佳小姐(国内项目经理)电话:021-6256-6709 电子邮件:jennifer@stvf.com
传真:021-6255-2000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298号上视大厦副楼11层
邮编:200041